各支部:
民主评议党员是党内一项经常性的制度,是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10年度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要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依据,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原则,紧密联系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广泛听取党内外意见。通过民主评议,进一步提高党员的素质,增强党员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激发党员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二、评议对象
党组织关系在我校的在职教职工党员、学生正式党员。
三、评议标准
党章规定的党员必须履行的八项义务。
四、评议方式
采取党内评议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五、评议程序
1、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党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评议标准,提出具体要求。
2、全体党员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对照评议标准,认真总结一年来的工作,尤其是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3、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可通过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的形式进行党内民主评议;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和学生班会的形式组织教职工和学生对本单位党员进行群众评议。
4、各基层党支部要在党员个人总结、群众评议和党内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表现情况,对每位党员作出实事求是的鉴定。
5、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审核并签署意见。
六、评议时间
2011年1月20日前完成。
七、评议结果
民主评议党员结束后,各支部于1月20日前将《郑州轻工业学院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2,需要每个党员填写,支部书记在“ 党 支 部 鉴 定 意 见”一栏签上意见)和《郑州轻工业学院党员民主评议表》(附件3,部门内部的党员和非党员对党员进行评议)报总支。
注:相关表格(附件)在“资源下载”
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