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试卷印刷申请表”交印刷单位,印刷单位集中交教务处存档

时间:2013-08-02浏览:74设置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考试的管理,严格考试各环节的操作程序,确保试卷在命题、印刷、交接、评分、保管期间的安全和保密,在《郑州轻工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郑轻院[2004]213号)的基础上,结合两校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试卷命题

课程所在系(教研室)主任负责课程考试方式的确定及试卷命题工作,对于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的课程,由系(教研室)主任指定命题教师(命题教师即为考试期间的课程主考教师),命题教师应按学校的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进行AB卷命题、制定标准答案、评分标准等,试卷采用统一格式(见附件1)。命题教师负责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考试命题审查表”(见附件2),并按程序进行试卷审核,院(系)教学负责人在审核后的AB两套试题中任选一套作为正考试题,另一套作为备用试题。在试卷命题至试卷送达考场期间,试卷的保密和安全由命题教师负责。

“郑州轻工业学院考试命题审查表”、A卷、B卷、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由课程所在单位使用学校统一印制的“郑州轻工业学院试卷资料袋”( 封面格式见附件3)进行集中保管。

二、试卷印刷

试卷印刷前,命题教师应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试卷印刷申请表”(见附件4),其中的印刷数量应根据教务处印发的“考试安排表”中各考场所列人数+备用试卷数量进行统计,每个考场配备5份备用试卷。若需草稿纸,按试卷份数等量配备,考试时每人限用一张。

试卷印刷单位凭 “郑州轻工业学院试卷印刷申请表”安排印刷。试卷印刷单位与学校签订安全保密协议后方可承担印刷任务。试卷印刷单位不负责对试卷进行任何编辑修改。命题人应提供符合学校规定格式的试卷打印稿(可缩打为A4幅面)。

试卷印刷环节实行全程录像,在命题教师的监督下,采用高速印刷设备印刷和装订,按教务处印发的“考试安排表”按考场分装,同时装入考试情况报告表(见附件5)和该考场学生名单,学生名单由命题教师提供,考试情况报告表由印刷单位提供。对于印刷过程出现的残次试卷及可能造成泄密的材料和存储信息应当场销毁或清除,在分装并密封后的试卷袋上签字后,试卷袋由命题教师负责保管。

三、试卷传送

为了方便试卷的传送和保管,明确责任主体,避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试卷传送采用由学校统一印制的试卷袋,在试卷袋的传送和保管环节,严格试卷袋封面上的签字程序(试卷袋封面格式见附件5)。试卷从印刷至考试开始前,依据学校安排的“考试安排表”按考场装入试卷袋并密封保管,考试结束及阅卷结束后试卷仍装入同一试卷袋保管,在试卷传送及保管的全过程,试卷袋中的试卷数量(含空白卷)应完全相同。补考试卷分课程按考场单独存放。

考试开始前15分钟,主考教师负责将试卷袋(内含学生名单和考试情况报告表)送达对应考场。监考教师收到试卷袋后,首先检查试卷的密封情况,然后启封并清点袋内材料与试卷袋封面填写的是否一致。考试结束,应将作答的试卷、缺考考生试卷、备用卷等装入袋内,不能缺少。草稿纸不装袋,收齐后,随试卷袋交主考教师。监考教师应认真填写试卷袋封面的有关考场记录内容,并签名。

考试结束后,主考教师到相应考场收取试卷袋,清点后,填写试卷袋封面的有关考场记录内容,并签名。在试卷批阅之前,试卷袋由主考教师负责保管。

四、关于学生名单

分考场学生名单由命题教师提供并在印刷分装环节装入试卷袋。该学生名单按以下程序确认:首先由各课程承担单位办公室利用教务网络管理系统打印,命题教师负责将名单分发给使用该套试卷的各位任课教师确认,任课教师负责标注未取得考核资格的学生,添加名单上没有但办理过修读手续的学生,确认后交命题教师。

缓考学生名单由学生所在院(系)办公室在该课程考试前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在开考后30分钟内将名单送达考场,监考教师将其装入试卷袋。

五、其他说明

1. 对于采取其他形式进行考核的考试课程(如机试、口试、答辩、作品演示等),应在考试前将课程考核方案报教务处审批、备案,考核方案应充分体现考试的严肃性,各环节应科学合理。考核方式备案后不得随意变更。

2.“郑州轻工业学院试卷印刷申请表”交印刷单位,印刷单位集中交教务处存档,并以此作为财务结算依据。

3. 本规定自2012-2013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时执行,适用于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4.本规定中与《郑州轻工业学院考试管理办法》(郑轻院[2004]213号)不一致的地方按本规定执行,本规定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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