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培养学生积极进取、争先创优的意识,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立志成才,经研究,决定开展“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2015年优秀应届毕业生”候选人和“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比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5届全日制普通硕士毕业生和本、专科毕业生。 (二)评选比例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硕士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总人数的5%,本、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总人数的3%; 校级优秀毕业生:硕士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总人数的13%,本、专科毕业生评选比例为总人数的11%; 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应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标准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过违纪处分; (二)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无不及格科目,曾获得校级以上表彰; (三)热爱集体,关心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在学生中有较高威信; (四)身体健康,积极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在校期间达到国家规定的体育锻炼标准; (五)对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参加国家或河南省组织实施的基层就业项目的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的毕业生和具有创业意识并积极开展创业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评选; (六)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和校级优秀毕业生还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1.省级优秀毕业生候选人 (1)硕士毕业生曾获校级及以上优秀奖学金,且获校级及以上“科研先进个人”“优秀研究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一次以上(含一次); (2)本科生连续三年获得校级及以上奖学金,且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两次以上(含两次); (3)专科生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2.校级优秀毕业生 (1)硕士毕业生曾获“优秀研究生”或“优秀研究生干部”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本、专科生曾获校级及以上“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八)离校前有不良表现的获奖者,学校将取消其优秀毕业生称号。 三、评选办法 (一)优秀毕业生候选人的提名须经过所在班级充分酝酿,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根据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由各院(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推荐,经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核后上报学校。 (二)各院(系)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标准执行,各院(系)初评结果在上报学校之前,须公示3天。 (三)被推荐的毕业生要认真撰写个人申请书,填写《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2)或《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见附件3)。 (四)各院(系)评选时间:2015年3月11日-2015年3月25日。 (五)各院(系)需上交的材料有: 1.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的优秀毕业生推荐意见; 2.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 3.河南省普通大中专学校优秀应届毕业生推荐名单总表(见附件4); 4.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优秀毕业生审批表(一式两份); 5.2015届优秀毕业生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电子版(含省优和校优)(.xls格式,见附件5)。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