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表彰我校品学兼优、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生,树立努力学习、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的学生楷模,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我校“十佳毕业生”评选办法,决定在2015届毕业生中开展“十佳毕业生”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符合省级或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标准的2015届毕业生。 二、评选程序 1. 报名、推荐 毕业生依据评选条件,采取个人自荐、院(系)推荐的方式在所在院(系)报名,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十佳毕业生”申请表》(见附件)。各院(系)要根据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推荐2-3名优秀毕业生代表本院(系)参选,参选人员名单须公示3天以上。各院(系)将参选人员材料(包括150字个人简介、1500字左右事迹材料、电子版一寸正面免冠照和生活照各一张)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至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 初评 学校根据各院(系)推荐情况,由“十佳毕业生”评审委员会对候选人进行初评,评出20名优秀代表参加下一阶段的评选。 3. 演讲、网络投票 学校举行十佳毕业生公开演讲评比活动,并开通网络投票系统,广大师生根据候选人情况进行网络投票。 4. 复评 由“十佳毕业生”评审委员会根据候选人公开演讲成绩和网络投票结果确定最终人选。 三、评选时间 报名、推荐阶段:2015年3月11日-3月25日 初评阶段:3月26日-4月6日 演讲、网络投票阶段:4月7日-4月30日 复评阶段:5月上旬 四、本次评选工作在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以保证评审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未尽事宜依据《学生手册》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郑州轻工业学院2015届“十佳毕业生”申请表.doc 二0一五年三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