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近期对众创空间2019年结项材料进行了初步审查,审查过程中发现部分项目负责人提供的材料与任务书要求指标不符。现将2019年结项材料返还项目负责人,各单位督促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自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重新完善、提交结项审批书,并进一步对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查,于2021年12月14日前,将签字盖章后的结项审批书及附件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装订,一式二份,报送科技处产业科。具体要求如下:
1.星空众创空间项目旨在鼓励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并引导孵化项目市场化发展,大力培育科技型中小微企业,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并为众创空间制定支持政策、科学动态管理提供依据,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我校众创空间服务水平,引导众创空间健康发展,结项审批书(中期报告)中总结报告内容应按照任务书的要求对比阐述项目的进展情况,重点突显市场化指标完成情况,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成果推广、转化指标完成情况,包括①建立生产线、示范点、成果推广数量、示范面积②创办公司③技术转让、许可合同、技术入股;
(2)经济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合同金额及到账;
(3)社会效益指标完成情况,包括培养科技创新人才以及增加就业人数。
2.材料装订顺序:结项审批书+立项任务书+支撑材料(主要提供市场化指标完成情况的证明材料,论文等基础性研究成果和其他非直接关联材料不再提供)。
3.如果项目负责人认为暂不具备结项条件的,可申请缓结项,最长时间不超过半年;如仍不按要求提供材料,结项不通过的,以后两年之内,再报校内项目,均不予支持。
4.中期检查材料准备,参照结项材料。
材料报送地址:科学校区工程训练中心众创空间102
联 系 人:张瑛凯 李玉 电话:68779680
科技处
2021.1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