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12浏览:770设置

郑州轻工业学院关于2018—2019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我校20182019学年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将增加岗位数、扩大覆盖面,真正做到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一个用于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有效途径。请各单位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规划,确定申请岗位。

一、岗位设立:

根据本部门的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向学生处申报用工计划,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计划申报表》(附件2)。如有临时用工需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临时性岗位申请》(附件3),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相关领导审批确定岗位。具体上报时间为2018919日之前。

二、岗位要求:

(一)用工单位设立的岗位不能与学生的学习时间产生冲突;

(二)要求安全、无毒、无害,学生力所能及;

(三)不能替代校内教职员工的本职工作。

三、录用原则和要求:

(一)申请上岗的同学必须品质好、敬业精神强,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考虑;

(二)大四的学生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

(三)用工单位应根据用工需要、学生个人自愿、建档立卡贫困生优先的原则录用;

(四)有意愿申请勤工助学的同学认真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勤工助学申请登记表》(附件1),用工单位对提交申请的同学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勤工助学的学生。

四、岗位管理

确定后的勤工助学学生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勤工助学上岗登记表》(附件4)并统一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上岗学生由各用工单位负责管理。学生上岗前,用工单位必须对其进行短期培训和教育。用工期间,如换人或增减岗位都须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勤工助学上岗登记表》并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五、劳酬审核与发放

(一)固定岗位劳酬标准根据《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按实际上岗情况执行。为了保证学生有足够的学习时间,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时间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

(二)用工单位须对岗位学生认真做好考勤,如实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学生勤工助学考勤表》(附件5),根据上岗情况每两个月核算工资填写《郑州轻工业学院勤工助学发放统计表》(附件6)统一上报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汇总后报财务处统一打入学生银行卡上。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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