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技厅函〔2019〕29号和省教育厅教科技〔2019〕159号等文件要求,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推荐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式
1.单位推荐
中央部委所属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学校直接推荐;地方高等学校的各类研究成果,经学校批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统一推荐。各单位推荐项目数额不限,推荐号和校验码由教育部统一发送。
2.专家或组织提名
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可以2人联合提名1项所熟悉专业的研究成果或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一流大学建设高校(42所)校长、教育部科技委各学部、中国科协管辖的有关协会(中国数学会、中国物理学会、中国力学会、中国化学会、中国地质学会、中国机械工程学会、中国化工学会、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中国材料研究学会、中国动力工程学会、中国电子学会、中国通信学会、中国自动化学会、中国农学会、中华医学会)可提名1名青年科学奖人选。
提名专家或组织请于2019年3月31日前向教育部提出申请(申请表见附件),电邮及附件标题为“专家提名申请表—奖种—所有提名专家姓名”,多名专家联合提名还需同时抄送其他提名专家。经审核符合提名要求的,教育部将向提名专家或组织统一发送推荐号和校验码。
二、推荐条件
(一)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项目的具体要求
1.拟推荐项目需提供不超过8篇代表性论文或专著。
2.代表性论文或专著必须是2016年12月31日前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并得到了同行学者的相应评价。
3.与国外合作、在国外工作期间取得成果要符合下列规定
(1)对于有通讯作者的期刊,中方学者需是通讯作者;
(2)对于无通讯作者的期刊,中方学者需是第一作者,且署其国内单位。
(3)如果论文还署有国外作者,应当由国外合作单位或者合作者提供书面证明,说明我国学者在确定研究思路、开展研究工作和提出理论学说(学术观点)中的具体贡献。在推荐、评审中应当把国外合作单位和作者的学术贡献相应扣除。
(4)在对与国外合作及在国外工作期间取得的成果进行评价时,须与国内完成项目进行比较,考虑他们在开展研究及发表论文难易程度上的差异等情况。当学术水平相当时,优先考虑国内完成的项目。
(二)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项目的具体要求
1.拟推荐项目应已获得授权知识产权,完成人一般不超过6人,前三位完成人应为所列知识产权的发明人,其他完成人一般也应持有知识产权(含论文专著等),且每个完成人须有独立的发明内容。
2.拟推荐项目须实际应用2年以上。
(三)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的具体要求
1.拟推荐项目应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性成果,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推荐。
2.拟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须实际应用2年以上。
3.拟推荐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的项目,需为正式出版发行2年以上并已取得明显社会效益的科普作品。
(四)推荐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青年科学奖的候选人须为长期从事基础性科学研究并取得了有一定影响的原创性成果的在校青年教师,年龄不超过40周岁。
三、注意事项
被推荐/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有关要求,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被推荐/提名项目第一完成单位是高等学校。
2.所提供的代表性论文论著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公开发表,推荐/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
3.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推荐。
4.同一人同一年度只能作为一个项目的完成人参加评审。
5.被推荐/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或正在申报的省部级和国家级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6.已通过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形式审查的项目完成人,不能作为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项目完成人。
四、推荐材料
拟推荐项目提前完成推荐书初稿(《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见附件)及其附件目录,并交科学技术研究部科学技术处进行预审。对符合推荐条件项目,科学技术处将统一发放推荐项目的推荐号和校验码,届时项目完成人可进行网络申报工作,按要求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
(一)推荐书的填写
推荐书是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中各奖种推荐书填写说明的要求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推荐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推荐的,一律不予受理。
(二)报送推荐材料的要求
1.书面推荐书3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
2.专用项目电子版推荐材料只能以光盘的形式报送,不得通过网络传送。对于推荐专用项目,需书面推荐书11套(含1套原始件,推荐书主件和附件装订成册)、推荐项目电子版推荐书光盘1份。
五、推荐流程
请于4月15日前完成推荐书初稿及其附件目录电子版发送至kjc-jhk@zzuli.edu.cn.,经科技处预审后,对符合推荐要求的项目发放推荐号和校验码。届时项目完成人可进行网络申报工作,按要求填写推荐书和上传相关推荐材料。
联系人:马贺 孟颍辉 李宝珍 联系电话:63556283
kjc-jhk@zzuli.edu.cn
0307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提名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pdf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只发电子版).docx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专家提名申请表.docx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通用项目汇总表.doc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doc
回避专家申请表.doc
科技处
2019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