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陈宝生部长在教育部未摘帽县教育脱贫攻坚调研指导工作视频会议讲话指示,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扶贫金融事业部区域开发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2020 年国家开发银行经办的国家助学贷款工作指引>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20 号),现结合我校实际,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重视新冠肺炎疫情,摸清底数,加大对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的支持力度
(一)及时摸排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情况。各学院要及时、准确掌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学生及其家庭经济情况,要重点关注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和边远地区,聚焦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及时给予国家助学贷款等资助,保障其正常的学习生活。
(二)落实特困生还款救助各项政策,充分发挥还款救助机制作用。根据《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文件精神,各学院要认真执行我校《关于在新冠肺炎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要求,及时掌握学生家庭情况,加强政策宣介,主动提供帮助,加快实施救助,增加关心支持,减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学生和家庭的经济压力。
二、创新手段、关口前移,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根据《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文件精神,各学院要按照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各项要求,加强组织,提前部署,根据学生填报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综合考虑新冠肺炎疫情等突发情况、当地经济发展和消费水平等因素,创新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统计等手段科学认定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及时更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全覆盖。
三、加强诚信教育,严防诈骗、不良贷、套路贷等风险
各学院要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对借款学生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等工作。丰富宣传形式和内容,高度重视社会媒体和舆论的监督,认真对待各种舆情,及时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加强正面发声,防范舆情风险。不失时机地开展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将诚信教育,预防诈骗教育,远离不良贷、套路贷警示教育贯穿助学贷款办理始终。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0年4月24日